010-88996636
17611077277

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联系京麟

咨询热线:17611077277

邮箱:jinglinlvshi@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大厦A3311室

任娜娜

京麟律师事务所

任娜娜-律师

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特邀嘉宾,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任娜娜律师独立及与李扬律师一起代理过多起较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任娜娜律师凭借在刑事法律领域的辛勤耕耘和执着追求,认真研究案件证据材料,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刑事辩护无小事”的原则,以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1、代理山西省兴县某洗煤公司负责人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案,二审改判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无罪,刑期从十五年改判为九年。

2、代理山东省临沂市王某非法拘禁案,某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代理某集团副总经理李某串通投标案,历经两次发回重审,*终在第三次的一审阶段,检察院当庭撤回起诉。

4、代理南京市高淳区周某某伪造金融票证案,检察院*终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5、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姚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检察院当庭量刑建议为三--七年,*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判一缓二。

6、代理北京市朝阳区高某合同诈骗案,判三缓三;

7、代理北京市西城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

8、代理北京市房山区于某某虚假诉讼案,判决一年。

9、代理北京市东城区李某某故意伤害案,*终作出不批捕决定。

10、代理河北省邯郸市马某某诈骗案,判决三年六个月,比检察院庭前给的量刑建议少六个月至一年。

11、代理山西省太原市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

12、代理北京市海淀区孙某某离婚纠纷,当事人诉求全部达成,胜诉判决。

13、代理陕西省榆林市刘某某寻衅滋事案(二审)

14、代理北京市房山区张某某离婚纠纷,当事人诉求全部达成,胜诉判决。

15、代理河南省信阳市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审查起诉阶段)

16、代理四川省南充市李某某开设赌场案(审查起诉阶段)

17、代理北京市昌平区张某某抢劫案(一审)

18、代理山西省某县某矿山负责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

19、代理上海市奉贤区张某徇私枉法案(二审);

20、代理河北省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一审);

21、代理山西省太原市麻某开设赌场案(一审);

22、代理北京市朝阳区高某合同诈骗案,判三缓三(一审);

23、代理浙江省衢州市陈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

24、代理安徽省阜阳市郭某故意伤害案(一审);

25、代理北京市丰台区赵某抢劫案(一审)

26、代理山东省威海市滕某某抢劫案(二审)

27、代理河北省承德市范某某医疗事故案(一审)

28、代理贵州省毕节市成某某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案(申诉)

29、代理江西省新余市昌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申诉)



热门推荐 / Hots
赵某某合同诈骗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撤回起诉!

赵某某合同诈骗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撤回起诉!

三名被告人被按照合同诈骗近五千万共同犯罪起诉到法院,经过律师与家属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终在另外两名被告人依然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量刑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我们的被告人被检察院单独申请撤回起诉了。事实再次证明,权益都是在斗争中取得的,即使共同犯罪共同起诉共同开庭的案件,也可以单独抠出来一个无罪。
代理山西省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诉讼一案

代理山西省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诉讼一案

吴成军主任团队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大获全胜!原告未签订征收协议,也未被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房屋被当地部门强制拆除,原告委托我所后,吴成军主任亲自带队承办该案,*终法院判决确认当地部门,强制拆除原告房屋行为违法,原告*终获得满意的补偿安置。
尹某某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尹某某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这是一个含金量非常高的存疑不诉成功案例,这个案件的被告人前期已经被批捕且被起诉到了法院。之后家属联系到李扬律师,安排团队张甜律师介入辩护,安世坤律师协助,*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无法确认伤情就是被告人造成的。在所谓被害人一直控告施压和各种找关系协调的情况下,坚持召开听证会并做出了存疑不诉的意见。
河北省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河北省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由李扬团队孙睿婕律师主办,安国航律师协助的交通肇事案件,律师无罪辩护 ,坚持认为本案属于法定不起诉范畴。第一次沟通时检察官扬言“我们这从来没有批捕了不起诉的,我要是采纳了你律师的意见那就是我办错案了”。经过孙律师不懈地沟通努力,讲道理讲证据,*终双方各退一步,律师不坚持要求法定不诉,但必须做不起诉,检察院*终决定酌定不诉。事后检察官讲,这是他们检察院自捕诉合一以来第一例捕后不起诉的案例。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