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周先生在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有厂房一处,因利丰雅苑商品房开发项目要占用周先生的厂房,包括周先生在内共有七户厂房在征收之列。红山区政府对厂房作出征收决定后进行评估,评估价格330多万元并作出补偿决定。
办案经过:吴成军律师代理该案后,发现征收决定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期限,评估也超过法定的复核、鉴定期限,只能对红山区政府于2019年4月8日作出的补偿决定启动法律程序,遂对补偿决定向赤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办案结果:赤峰市政府复议结果维持红山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吴成军律师随后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红山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撤销赤峰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责令红山区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补偿决定。赤峰市政府和红山区政府均未上诉,2020年底,拆迁部门与周先生调解成功,补偿530万元,增加补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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