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嘉善县陆先生养猪场被姚庄镇人民政府等强制拆除一案
案情简介:2013年黄浦江发生万头死猪事件,养殖户将死猪扔到长江上,死猪顺水漂流到黄浦江,黄浦江一时间万头死猪飘在江面上,一时间舆论哗然,被称为养猪三角的嘉善县成为被整治对象。嘉善县养殖户大多以几万元的补偿被勒令拆迁。陆先生两个养猪场在拆迁之列,因质疑姚庄镇两违办并无执法权限故并未搬迁,后遭强行拆除,遂找到吴成军律师为其维权。
办案过程: 经吴成军律师分析认为,陆先生的养猪场垃圾收集经镇政府改造验收,两违办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均错误的行为。黄浦江万头死猪事件存在因噎废食现象,养殖户基于对政府的信任、支持,也是为了生计才建设养殖场,却被当地政府抛开信赖保护原则一拆了之,即使必须拆迁也要由合法的单位做出决定,并给予合理赔偿。
处理结果:作为姚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对辖区内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具有组织、协调等职能,但不具有对外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职权,其作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本案所涉养殖场现已拆除,原告所诉行政行为已无可撤销的内容,请求停止拆迁也已不具有实际意义,故确认嘉善县姚庄镇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5月13日作出的姚限改字(2014)第40号《限期整改通知书》无效,帮助陆先生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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