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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徐某某包庇罪,二审被发回重审,一审改判缓刑

京麟律师事务所

徐某系某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因涉嫌包庇犯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李扬律师于本案二审时接受家属委托。针对一审二年八个月的实刑判决及二审法院拒绝开庭审理的现实情况,李扬律师制定了本案事实不清争取发回重审的二审辩护策略,经过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证据论证,*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本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根据案件证据情况,经与合议庭、公诉人充分沟通,*终本案改判徐某某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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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人被按照合同诈骗近五千万共同犯罪起诉到法院,经过律师与家属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终在另外两名被告人依然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量刑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我们的被告人被检察院单独申请撤回起诉了。事实再次证明,权益都是在斗争中取得的,即使共同犯罪共同起诉共同开庭的案件,也可以单独抠出来一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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