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至审查起诉阶段,李扬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本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过阅卷,李扬律师认为本案完全具备争取不起诉的条件。于是一边组织顶级法学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出具专家报告,同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对叶某某先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随后,李扬律师团队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全部增值税涉税法律条款及与本案类似的无罪或不起诉案例装订成册,三次前往检察院与检察官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人民检察院在两次退补后,决定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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