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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陆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为5年有期徒刑,法院判决为3年缓刑

京麟律师事务所

陆某的父亲系国家工作人员。陆某被人民检察院按照利用影响力受贿起诉至法院。起诉至法院前,陆某已经签署了量刑建议为5年至5年6个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李扬律师代理案件后,认真阅读案卷并与陆某逐一核对后发现本案存在一定程度的诱供情形,且案卷中数额*大的两笔明显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证据链不完整的问题。因此李扬律师以本案两笔数额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给予的量刑建议明显失当作为基本辩护观点,本案*终经过一次庭前会议和三次开庭审理,*终判决陆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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