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系某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李扬律师于开庭前一周接受家属委托,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委托手续并申请延期开庭得到准许。经过阅卷和与周某本人沟通后,李扬律师制定了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为首要目标,以免于刑事处罚为第二目标的辩护方案。为此,根据*高人民法院的同案同判的规定,李扬律师团队成员统计了目前公开的刑事判决书中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例共计13112例,将其中被法院认定为显著轻微的因素进行统计归纳,完成近3万字的辩护意见递交法院,*终被法庭采纳,一审给予被告人周某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判结果,使被告人周某的儿子工作政审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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