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8996636
17611077277

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刑事辩护

联系京麟

咨询热线:17611077277

邮箱:jinglinlvshi@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019室

马某某诈骗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重二审发回重审(第二次发回重审)

京麟律师事务所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当事人上诉后,李扬律师接受当事人亲属委托代理本案二审辩护,经过李扬律师书面申请及多次电话沟通,二审法院*终决定本案二审开庭审理。二审庭审期间,李扬律师申请了庭审网络直播,庭审过程中完整论证了本案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理由并揭露了本案一审法院强行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背景原因。*终二审合议庭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将本案以一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热门推荐 / Hots
周伟建伪造金融票证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不起诉

周伟建伪造金融票证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不起诉

李扬律师、任娜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代理本案后,通过对案卷的仔细分析,确定了在检察院阶段做法定不起诉的诉讼目标和具体策略。这个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后扬言要判5年,经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到只要认罪认罚就给缓刑,再到只要认罪就做不起诉,再到不认罪也强行做出不起诉,控辩双方整整博弈两年后,检察院*终作出了法定不起诉
江苏省镇江市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成功辩护终止侦查

江苏省镇江市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成功辩护终止侦查

案情简要:宋某因个人贷款,被伪装成银行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欺骗,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转账90万余元,不知道这些钱为电信诈骗的赃款。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宋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宋某委托陈律师做无罪辩护,陈律师阅卷后跟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律师意见和证据,要求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或
向某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不起诉

向某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不起诉

张甜律师是在一审判决后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了本案的二审辩护。经过精细阅卷和与当事人沟通,张甜律师了解到本案一审中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多处违法违规或不合常理之处,张甜律师积极与二审承办人沟通案情,提交被害人病历存在的矛盾清单,论证以该病历为主要检材的鉴定意见的不合法不合理,并指出一审判决在论证薛某某罪与非罪
薛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二审发回重审

薛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二审发回重审

张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代理本案后,通过对案卷的仔细分析以及对案发视频的反复查阅,确定了在检察院阶段做法定不起诉的诉讼目标和具体策略。经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指导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支付合理补偿,缓和社会矛盾。扫除被害人阻挠这一障碍后,经过张甜律师与检察官的积极沟通,*终检察院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