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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李扬律师接受当事人及亲属委托代理案件辩护。经过案件阅卷和研判,李扬律师认为当事人原有方案错误,本案并不具备无罪辩护条件,继续按照当事人自己拟定的原有方案执行难以达到无罪化处理的诉讼目标。经与当事人和亲属的沟通,李扬律师确立了争取酌定不起诉的辩护方向。通过李扬律师与检察官的积极沟通并由李扬律师指导当事人和亲属与被害人谈判,*终说服被害人在没有要求赔偿的情况下出具了谅解书,促使检察院*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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