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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诬告陷害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无罪

京麟律师事务所

本案起源于一起家庭内部财产纠纷。本案控告人通过到处控告方式意图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方式来迫使当事人满足其提出的财产要求。在案件立案之前,李扬律师与当事人反复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和证据情况,确立了明确的诉讼策略和方案。*终使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机关也没有展开监督。迫使控告人通过自诉方式解决。在控告人自诉立案之后,李扬律师介入辩护,对当事人进行庭前辅导和案件研判,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采纳李扬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直接认定当事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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